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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照看患病之中、病后康复期的孩子(病気中・病気の回復期のこどもを預ける)
Last updated date:2024/3/1
概要
患病儿童、病后儿童保育事业是指,因家长的就业、伤病、分娩、婚丧嫁娶等不得已的事由,而难以在家庭之中对病中及疾病康复期的孩子进行保育之时,在专用的保育室,由护士等专门职员进行受托保育的服务。
利用之时需要事前进行登记、预约等。
患病儿童、病后儿童保育一览
可以受托照看的孩子
患病儿童保育
从出生后6个月至小学6年级的学生(有些设施为小学3年级的学生)为止的孩子。
患上通常门诊能够治疗的疾病的孩子(但麻疹、流行性角结膜炎(红眼病)新型冠状病毒除外)。
病后儿童保育
从出生后6个月至小学6年级的学生(有些设施为小学3年级的学生)为止的孩子。
处于疾病的康复期,无需在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治疗,但需要注意确保安静,因此,难以进行集体保育的孩子(社区医生判断为正在患病之中的儿童之时,不在对象之列)。
关于新型冠状病毒(截至2023年10月1日)
从2023年5月8日开始,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调整为5类,但关于患病儿童保育室,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阳性患者仍然不可利用。
社区医师在填写“患病儿童保育事业利用联络书(第4号格式)”之时,为了进行确定诊断,有时会进行检查。并且,在利用患病儿童保育室之时,根据患病儿童保育室医师的判断,有时会再次进行检查,敬请了解。
可利用的日期和时间
患病儿童保育
星期一至星期五:8:30至18:00
※节日、年底年初、实施患病儿童保育室的医疗机构的临时休诊日除外。
病后儿童保育
星期一至星期五:7:30至18:30
星期六:7:30至15:30
※节日、年底年初、实施病后儿保育的保育所的休息日除外。
利用费
1人1天2,000日元
请直接向患病儿童、病后儿童保育室进行支付。
※居住在横滨市的生活保护(最低生活保障)家庭及市民税非课税家庭、持有单亲家庭等福祉医疗证的家庭等全额减免。(请向利用的患病儿童、病后儿童保育室出示“市民税非课税证明书”、“生活保护领取证明书”、“单亲家庭等福祉医疗证”等证明资料。)
※其他如保育过程中出现不足的断奶食品、副食类、纸尿布等,将按照实际经费收取。请向各设施确认金额之后,直接进行支付。
※关于餐食,请结合病状,准备盒饭带至患病儿童保育室。(请向各设施进行咨询)
病后儿童保育室有供餐(收费)。
定员
4名开始
利用流程
1.事先在希望利用的设施进行登记。
请在“横滨市患病儿童、病后儿童保育事业利用登记表(第3号格式)”上填写必要事项之后,提交给希望利用的设施,接受设施的指
示。
2.向已登记(登记过)的设施确认是否可以利用。
希望利用之日,利用者满员之时,无法进行利用。请在事前向设施确认,希望利用之日是否可以利用。
3.接受社区医生的诊察,就利用患病儿童、病后儿童保育听取意见。
1.接受社区医生的诊察,请其在“横滨市患病儿童、病后儿童保育事业利用联络表(第4号格式)”之中填写必要事项。(不受理节假日
诊疗所的填写)
2.此“横滨市患病儿童、病后儿童保育事业利用联络表(第4号格式)”的填写需收费。(1名利用者每个月限1次,可适用保险诊疗。每
月第2次开始,将不适用保险诊疗,全额由自己负担。)
4.向进行了登记的设施申请进行利用,当日提交必要的资料。
1.打电话给设施,预约利用日和时间。
2.在利用当日,将“横滨市患病儿童、病后儿童保育事业利用联络表(第4号格式)”及“横滨市患病儿童、病后儿童保育事业利用申请书
(第5号格式)”提交给设施。
格式类
患病儿童、病后儿童保育事业利用登记表(第3号格式)(PDF:296KB)
患病儿童、病后儿童保育事业利用联络表(第4号格式)(PDF:161KB)
患病儿童、病后儿童保育事业利用申请书(第5号格式)(PDF:118KB)
内容 | 联系方式 |
---|---|
患病儿童、病后儿童保育相关事宜 | 儿童青少年局保育、教育运营课(※仅对应日语) 电话:045-671-3564 传真:045-664-5479 电子邮件: [email protected] |
Page ID:117-385-160